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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報紙時才發現...

原來醫院有很多費用都是"多"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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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停止部分醫療院所黑白收錢,下週一開始,衛生署將全面禁止醫院收取換病床費、磨藥粉費、提前看診費,總共九項,衛生署表示,若違法超收費用,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最重可停業處分。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在官網上,清楚寫著、更換病房需要加收轉床費兩百元,調閱病歷要自費五十元,申請光碟更要加收兩百元。

醫療院所巧立名目、違法不當收費層出不窮,不過從10月4號、下週一開始,這種情況將不會再發生。
衛生署表示,依法規定不得收費的項目,包括轉床費磨粉費住院取消手續費加長診療費提前看診費檢查排程費預約治療檢查費掛號加號費,以及指定醫師費等九個項目,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最重可停業處分。
醫改團體建議,各地衛生局應該要加強稽查,只要不是醫療機構收費標準、正面表列的項目,就不該收取;另外對於病歷光碟費用部分,衛生署也規定,單筆檢查複製費不得超過兩百元,若是多筆檢查複製費,以每張七百MB容量計算,每張收費上限為五百元,超過一張,最多只能加收20%的費用。
記者賴淑敏謝其文台北報導

 

(2010-10-02 12:00)  公視午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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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常上醫院

但這些費用都是耳熟能響的

難怪醫生 ( 現在是開醫院和開寺廟 ) 最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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